遭到猥褻的劉小姐收到色狼保安的威脅短信
  華商報專訪見義勇為大學生——

  警察為啥想抓就抓想放就放
  華商報:你是什麼時候被釋放的?
  小塗:今天(7月16日)下午2點左右,警察來接我,他們說我的出發點是好的,是屬於見義勇為,對方是輕傷,這個案情比較輕,考慮到種種情況,就把我放了。
  華商報:你本來是打算到深圳找工作的,來了幾天?本來想找什麼工作?
  小塗:我是6月28日到深圳的,因為我學的是電子專業,所以想找個跟電子相關,或者有發展前途的工作。沒想到才來3天就出事了。
  因拒絕賠償被以涉嫌故意傷害刑拘
  華商報:7月1日晚上的事對你來說,應該是比較難忘的吧,能詳細說一下嗎?
  小塗:那天,我跟我的同學小蹇一起去世界之窗玩,晚上11點左右,我們倆打算出去,在往門口走的路上,看到一個男的在非禮一個女的。很明顯可以看出來,那個女的一直在掙扎,叫那男的放開她。但那個男的一直在動手動腳,而且還把那個女的往偏僻的地方拖。我上前問那個女的需不需要幫助,那個女的說“我要回去”。然後我上去拉那個女的,想把她拉走。那個男的過來推我,我沒有放手。他就掰我的手指,使勁掐我的手臂,想讓我放開那個女的。我感覺很痛,就掙扎了一下,推了那個男的一下,同時用腳踢了他一下。然後他就抱著腿倒在了地上。他說他的腿斷了,我以為他是裝的,沒有管他,就帶著那個女的一起走了。
  華商報:之後到了門口,你們就被攔住了?
  小塗:是的,我們3個走到門口,就被保安截住了。我看到那個男的當時已經坐在門口的一輛出租車裡了。在門口等了20多分鐘,警察來了,我們3個人被帶去了派出所。
  華商報:到派出所之後是什麼情況?小塗:我們3個被帶到派出所,那個男的去醫院做檢查了。我們3個一直在派出所里等著。那個男的來了之後,派出所警察建議我們和解,那個男的張口要5萬元,我就說“不給”。首先,我到底應該賠多少錢,我自己並不清楚;第二,我對他的傷情並不是特別瞭解,我一直認為他是裝的;第三,我一直認為我自己做得沒錯。當時沒有談下來,我們三個人就都被關了一晚上。7月2日上午,那個女的和我的同學小蹇都被釋放了。當天下午,我就被戴上手銬、錄口供、簽字,然後被送去了看守所,他們說我涉嫌故意傷害罪。
  在看守所打了十幾天地鋪
  華商報:被送去看守所,是你意料之中的嗎?
  小塗:完全出乎意料。我以為我第二天就能出去,我沒有做錯,我一直認為自己會沒事的。
  華商報:被送到看守所後,當時是什麼心情?
  小塗:我還是認為自己沒錯。警察也跟我說,他們也站在我這邊,他們也很同情我,但同情歸同情、法律是法律。
  華商報:能說說看守所里的情況嗎?
  小塗:裡面有個規矩,剛進來的人只能睡地上,不能睡床板,這個規矩是裡面關得比較久的幾個人定的,所以我在裡面的十幾天都是睡在地上。我被關的那間房,最多的時候關了28個人,最少的時候也有19個人,每天都會來人,也會調人走。其實裡面的床只是用木板拼起來的,地上墊了四十釐米高的磚頭,能睡五六個人,所以他們關得比較久的幾個人睡床,其他人在地上打地鋪。
  華商報:在裡面每天都做些什麼?小塗:打水、擦地、擦床是每個人每天必乾的活。裡面的作息是這樣的:早上7:40起床,8:00吃早飯,9:30要訓練、打坐(反思),10點解散,10:30開飯、11:30-13:30睡午覺,下午3:30-4:00吃晚飯、吃過晚飯之後就蹲在地上看電視、21:30關電視。但裡面吃得不好,早上是兩個饅頭,中午和晚上是白飯配一點點菜,一點油水都沒有。
  華商報:裡面的人問你進去的原因嗎?小塗:問了,他們聽說之後都罵我傻。
  刑拘期間每天都很焦慮
  華商報:你長這麼大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嗎?在裡面的時候,你怎麼想的?
  小塗:被刑拘這種事我是第一次碰到。我在裡面最擔心自己的案情,不知道這個案子到底多嚴重,不知道自己會被判多久,擔心自己有了案底不好找工作,同時也怕父母擔心,每天都很焦慮。
  華商報:家裡人什麼時候知道的?
  小塗:12號那天,檢察院有個檢察官來找我瞭解案情,他大概給我說了一下,我才知道我媽媽來深圳了。
  華商報:你父母是做什麼的?
  小塗:我父母幫親戚賣東西,做點小生意。
  華商報:被釋放之後,你是什麼心情?
  小塗:我感覺還是一頭霧水,不知道是怎麼回事,為什麼一下子把我抓了,然後又把我放了?
  怕被報複 不想在深圳待了
  華商報:你救下來的那個劉女士跟你聯繫過嗎?
  小塗:出來之後,我們見過一面。她問了一下裡面的情況,問我有沒有挨打之類的,還跟我道歉。
  華商報:那個保安找過你或你家人嗎?小塗:沒有。聽說他威脅過劉小姐,我也有擔心,怕他可能會來報複我。華商報:對於這次救人的事情,你後悔嗎?以後還會這樣做嗎?
  小塗:我不後悔。以後也會這樣做。但我可能會考慮先打電話報警。
  華商報:對於這個事情,你以後有什麼打算嗎?
  小塗:我們找警察說我們是見義勇為,但警察總跟我們講法律,我們也說不過他們。其實我也想申請國家賠償,但又覺得可能性不大,反正已經出來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了吧。我還怕被姓宋的那些人整,所以不想在深圳找工作了,我已經買了飛機票,明天一大早(17日)就回家去。
  大學生救人打傷色狼遭刑拘
  檢方不批捕昨日被釋放
  7月1日晚,在深圳世界之窗,保安宋某猥褻女網友劉小姐,23歲的四川瀘州人小塗和同學路過時,見狀救下劉小姐,並打傷該保安,小塗因此被刑拘。昨日,深圳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宣佈,對小塗涉嫌故意傷害一案,作出不批捕決定,小塗也於當日被釋放。
  7月1日,劉小姐與宋某約好在當晚去世界之窗參加啤酒節活動。當晚8點左右,劉小姐帶著一名女性朋友,對方帶著一名男性朋友。宋某自稱是做服裝生意的,但他卻帶著他們從員工通道進入到世界之窗,沒有買票。他們在裡面喝啤酒,聊天。劉小姐稱,晚上11點散場時,宋某的男性朋友將她的女性朋友從世界之窗大門送出。而她住在園區附近,宋某就稱送她走側門小路回家。走到一個僻靜的丁字路口時,明明應該往右走,但對方卻抱住她,要帶她往左走,而且對方開始對她進行猥褻。由於酒喝得很多,後來她都無力去推開宋某。幸好小塗和同學小蹇路過時伸出援手。雙方由此發生推搡,宋某站立不穩,坐在地上。小蹇說,宋某倒地後,稱腿摔斷了,他還以為對方在撒謊。三個人走到世界之窗的出口時,被工作人員攔下,並報了警。
  警方證實,宋某系世界之窗旅游園區的保安,32歲。經法醫鑒定,宋某受輕傷。小塗隨後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據悉,小塗今年剛從四川某職業技術學院畢業,6月28日到深圳,打算在深圳找個工作。
  劉小姐說,得知小塗被刑拘之後,她曾努力希望與宋某和解。但是對方提出,他們必須要承擔他全部的醫療、誤工費、營養費等費用,估計至少要十幾萬元。劉小姐說她想不通,實施猥褻的人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獅子大開口索要醫療費。而見義勇為的人,反被刑事拘留。為此她多次向警方提出,要追究男子對她實施猥褻的法律責任。宋某在得知劉小姐的訴求後,在7月11日發來威脅短信,稱也要她“嘗嘗斷腳的滋味”。據《南方都市報》
  最新進展
  深圳警方將協助其申請見義勇為獎勵
  昨晚8時25分,深圳南山警方在官微通報稱,7月12日,南山警方認定7月1日23時許,宋某在世界之窗對受害者劉小姐進行猥褻,作出對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但由於宋某左小腿骨折正在治療,不宜收拘,南山警方對其暫不執行行政拘留,待其傷勢恢復再予以行政拘留。南山警方也會對宋某的行為進行進一步審查。
  據南方都市報昨晚消息,南山區公安分局昨日晚間召開新聞發佈會,分局副局長張欣之表示,警方已撤銷了該案,經過調查,警方認為小塗確實是見義勇為,警方也將協助為小塗申請相關見義勇為獎勵。
  張欣之還表示,此事不會給小塗留下案底,不會對小塗的前程造成影響。同時小塗亦不用承擔傷者的醫葯費用。
  警方對小塗刑拘了14天,是否需要賠償?張欣之則表示,警方是依法進行調查,按《國家賠償法》的相關規定,類似情況不需要進行國家賠償。張欣之同時也呼籲,深圳企業可以錄取小塗,讓小塗能留在深圳工作,小塗確實是一個好青年。
  不少網友質疑警方違法辦案。對此,張欣之解釋了此案的辦理過程,強調辦案有一個過程,事情終會有定論。那麼為何在調查的過程中,不對小塗取保候審,將對小塗的傷害降到最低?張欣之表示,考慮到小塗是剛剛來深圳,沒有固定的落腳點,他們也擔心這個案子一旦出現其他情況,小塗脫逃,可能也會造成傷者方面的投訴,因此沒有對其取保候審。
  深圳世界之窗旅游景區昨日通報對於保安猥褻女網友事宜的處理結果。公司已決定對宋某及員工通道當值人員給予解雇處理,對安保部當值管理人員給予警告處分。公司對事件中游客受到的傷害深表歉意,誠摯邀請他們成為景區的督察員。
  昨晚11:00,華商報記者將最新消息告訴小塗時,他表示還不知道這一情況,知道後也沒有任何高興的表現:“這個(申報見義勇為)太麻煩了,我不想再節外生枝了,能回去就回去了。”
  華商報記者王黎莉
(原標題:警察為啥想抓就抓想放就放(圖))
(編輯:SN06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c21hcb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