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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歲的鄧華走訪了長沙60餘家超市,拍下超市中商品標簽不規範的現象,寫上百封舉報信寄給物價局。組圖/瀟湘晨報實習記者陳韻驕
  紅網長沙11月18日訊(滾動新聞記者 張樹波)去超市買東西,發現商品標簽不規範,遇到這樣的事,你會怎麼做?相信絕大多數人不會太把它當回事。但長沙一位“較真哥”,發現問題後窮追不捨,光舉報信就寫了上百封。
  “商家應引起重視,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36歲的市民鄧華說,四個月前,他去星沙某超市購物,發現所買一包餅干的商品標簽不規範,產地與包裝產地不符。“愛較真”的他,隨後特意走訪了長沙60餘家大小超市,發現均存在商品標簽不規範的問題。為此,他向物價部門寫舉報信,目前已被受理。
  11月17日上午,瀟湘晨報記者來到位於雨花區某小區的鄧華家中。在鄧華家中,地上鋪滿了掛號信郵寄回執單,從單子上可以看出,郵件都寄到了物價部門。一旁的沙發上,擺放著一疊尚未寄出的舉報信及一摞超市商品標簽不規範的照片。
  鄧華說,今年7月,他到星沙某超市買了包餅干,意外發現其價格標簽上產地與實際產地不符,“標簽產地是浙江,但包裝產地是天津。”後來,鄧華特意走訪了其他超市,發現也存在同樣問題,“我走訪了60餘家超市,都發現了商品標簽不規範的問題。”
  按照規定,正常的商品標簽應包括品名、產地、規格、等級、物價員簽章等內容,但在他走訪的這些超市中,有些是產地不符、規格不符、等級不一致,有些乾脆沒有物價員簽章。“我查了物價部門的規定,商品標簽須標註規範。”鄧華說,對於有規格、等級、質地等要求的,商品標簽還應標明這些內容,標價簽由指定專人簽章。
  鄧華說,商品標簽不規範的現象很普遍,但很多人並不當回事,他這次卻較真了。今年八月至今,他把走訪的每家超市商品標簽存在的問題,前後寫進上百封舉報信里,郵寄給長沙市物價局,希望引起重視並得到回覆。
  好在物價局已受理鄧華的舉報。“消費者應該明明白白地消費。”鄧華說,商品標簽不規範,看似是一件小事,但會誤導消費者,而且侵犯了知情權。他認為商家應引起重視,消費者也應增強維權意識。
  對於鄧華反映的問題,17日下午,記者聯繫到星沙這家超市。超市客服人員表示,鄧華反映的商品產地有兩個,因產品批次不同導致包裝上產地與商品標簽標註產地不一致,但產品本身沒有質量問題,對給消費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他們會向超市相關主管反饋。
  部門回應 已受理舉報正督促整改
  17日下午兩點半,長沙市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收到鄧華關於商品標簽的舉報信,目前已受理該案件,他們將依法依規依程序處理。
  該名工作人員表示,按照《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的要求,從事零售業務的,商品標價簽應當標明品名、產地、計價單位、零售價格等主要內容,對於有規格、等級、質地等要求的,還應標明規格、等級、質地等項目,標價簽由指定專人簽章。
  不符合要求怎麼處理?根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經營者不按規定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或使用未經監製的標價內容和方式的,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工作人員稱,對於鄧華的舉報,現已辦結部分舉報內容,他們已安排轄區物價部門介入,督促轄區內的超市、商場進行整改。該工作人員提醒商家,要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簽的內容,以免給消費者造成誤導。   (原標題:長沙較真哥愛到超市“找茬” 請規範商品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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