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吳少敏)今日上午,東莞市教育局下發通知,要求全市中職學校遵守“九條規定”規範學生頂崗實習的管理工作。也就是說,以台北港式飲茶後中職學生到企業“頂崗實習”,將可以獲得實習報酬。
  其中,學校要確保學生實習期間安全。不得安排一年級的學生到企業單位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高強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隱患的崗位上去實習;不得安機車借款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這些營業性的娛樂場所實習;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不得通過中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
  同時,學校要保障實習學生權益。學校必須針對自身專業設置、教學安排等實際情況,要為實習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等相關保險。學校要落實實習單位需向頂崗實習學生按工作量或買屋工作時間支付合理的實習報酬,實習報酬不低於東莞最低收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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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羅豫  (原標題:東莞九條規定規澎湖民宿範中職生“頂崗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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